龙陵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龙陵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古称黑水笼,意为“林中之村”,是历史上著名“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龙陵与缅甸一衣带水,国境线长19.71公里,是滇西边境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龙陵辖10个乡(镇),全县有27万人口,23个民族,4种世居少数民族,4万多华人、华侨分布在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龙陵交通十分便利,320国道穿境而过,距芒市机场30公里,距保山机场120公里,保龙高速公路将于2008年建成通车。“四季有花常见雨,一冬无雪切闻雷”。独特的气候造就了龙陵的丰饶与美丽。全县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水能蕴藏量为54.59万千瓦,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全国的5倍。年均降雨量2110毫米,素有“滇西雨屏”之称,森林覆盖率达54.6%,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201种动物,1213种植物,储量丰富的煤、硅石、高岭土、石灰石等非金属矿藏,铅、锌、锡、铜、铁等16种金属矿藏使这里成为动植物的乐园和产业开发的理想之地。古往今来,龙陵为滇西通往缅甸、印度的咽喉要道,兵家必争之地。二战时期,滇缅公路横贯县境,作为中、缅、印战区的滇西抗日主战场,松山被美国军事家称为“东方直布罗陀”。1944年5月,中国远征军在美国空军支援下强渡怒江,拉开了滇西反攻的序幕,16万远征军历时半年多,作战百余次,发动了著名的松山攻坚战、县城争夺战、平达象达围歼战。现龙陵县境内还遗存松山抗战遗址、白塔日军司令部、日军军政班本部、董家沟尉安所等众多遗址。龙陵不仅抗战文化底蕴厚重,而且风光秀丽,旅游资源品位极高。境内有集治病疗养、科学研究、休闲度假为一体,被称为“神汤奇水”的邦腊掌热矿泉旅游度假区;有湖水青碧、山弯水秀的蚌渺湖;有曲径通幽、洞中有河的勐糯仙人洞;有长江第一湾气势的三江口热带风光和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始森林等许多让人留恋忘返的景观景点……